115-1產學攜手合作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不合格之複查方式(115/11/11截止)
115學年度第1學期產學攜手合作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不合格之申復方式
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已出爐。收到查調結果「不合格」通知的同學,如對結果有疑義,請依下列方式確認資料並提出申復。
一、確認所得資料
請申請學生本人及家庭計列成員至國稅局申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確認家庭年所得是否符合新臺幣70萬元以下之申請條件。
二、申復期限及方式
經確認符合申請資格且欲提出申復者,請於115年11月11日(三)前,將學生本人及家庭計列成員之所得資料親自送至青永館6樓生活輔導組,洽黃小姐辦理。
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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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復時須提供學生本人及家庭計列成員之所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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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復資料須於期限內親自送達指定地點,請預留辦理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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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家庭計列成員、所得資料或申復方式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請收到通知之同學務必確認自身所得資料,並留意申復期限,以維護自身申請權益。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