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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業者名單等宣導資料

一、依內政部114年8月18日內授國住字第1140811274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承租並協助租金補貼申請相關事宜,滿足學生租屋需求,減輕租屋負擔,請各校協助轉知學生,以多元方式(例如:登載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加強宣導。

三、宣導資料(包含業者名單及聯絡資訊、宣傳摺頁及圖卡等)公布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5020?mode=P4),請學校妥善運用。 四、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部賃居服務資訊網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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