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3屆「志願服務獎章」獎勵選拔,請符合資格的志工(須持有衛福部志願服務紀錄冊)可以跟學務處課指組申請。
一、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第23屆「志願服務獎章」,獎項分為三等志願服務獎章、二等志願服務獎章、一等志願服務獎章、特別志願服務獎章,於115年6月30日前在各單位屆滿規定年資及時數者,或踴躍捐獻志願服務經費之社會人士,或對參與志願服務確有特殊顯著貢獻者,得經推薦為各類獎章候選人。
三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3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450小時以上,績效良好者。
二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6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900小時以上,並曾榮獲三等志願服務獎章,績效良好者。
一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9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350小時以上,並曾榮獲二等志願服務獎章,績效良好者。
特別志願服務獎章:符合下列2項條件之1項即可。
參與志願服務滿4年,且踴躍捐獻志願服務經費累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熱心公益者。
經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政府立案團體推薦或媒體報導,對參與志願服務確有特殊顯著貢獻,且有具體優良事蹟,經查證屬實者。
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如需聯絡,請洽林社工員,電話:(02)23917766。
二、本校推薦人數至多以2名為限,如校內有3名以上薦送案,擬另案依簽核人選辦理薦送。
三、本組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6月18日(四),請將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課指組。
聯絡人:學務處課指組蔡小姐
mifelton1115@ncut.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