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2條發布令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2條發布令影本(附件1)及修正條文(附件2)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45218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劉視察,電話:(02)7736523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45218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劉視察,電話:(02)773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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