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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導】校園水痘防疫宣導

說明:
一、近日校園出現水痘零星個案,為避免因延誤通報或治療造成群聚發生及疫情擴大,提醒各班級及宿舍務必留意健康情形,有疑似症狀(發燒、皮膚丘疹等)不可輕忽,務必立即戴上口罩並著長袖衣褲、不搭乘大眾運輸就醫,若經醫師確診為水痘,請務必通知衛保組 (分機2362)或校安中心(04-23928053)。。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水痘治療指引,當患者症狀出現後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直到水泡變乾結痂為止。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5天,或是停學直到水疱變乾為止。
三、有關水痘疾病宣導事項如下:
(一) 、傳染力極強,自出疹的前5天起(通常為前1-2天)到第一批水疱出現後5天之間都有傳染力,完全結痂後才不具傳染性。
(二) 、可經由皮膚直接接觸、飛沫或空氣傳染,接觸到水疱液或黏膜分泌物也可能感染。
(三) 、前驅症狀有微燒(37.5 - 39°C)、顫抖、頭痛、腹痛、肌肉或關節酸痛約2-5天(容易誤會為單純感冒或過敏)。
(四) 、皮膚上出現斑丘疹,然後多由臉、頭皮往軀幹及四肢延伸,全身性的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疱,最後留下粒狀痂皮。
(五) 、目前已有抗病毒藥物可以有效治療水痘,出現紅疹或水泡等疑似水痘病徵時,請立即就醫治療。
(六) 、確診請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直到全身的水疱都結痂變乾為止,同住者應維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保持雙手清潔,時時正確勤洗手。
(七) 、學生得到水痘時,應不要到校上課,而應請假在家休息到全身的水疱都結痂變乾為止。
(八) 、曾施打水痘疫苗者仍可能感染水痘,稱突破感染(Breakthrough infection),其症狀較輕微或較不典型,可能不發燒或發燒溫度較低,水疱也少於50顆,病程通常比未接種者較短(4 到 6天)。突破感染患者的傳染力約為未曾接種疫苗患者的一半,若水疱多於50處,則傳染力更強,不宜忽視,罹病期間仍應與他人適度區隔。
四、避免水痘群聚宣導事項如下:
(一)、需落實環境清潔消毒(以1:100漂白水拖地、擦桌子、門把等)。
(二)、感染班級落實戴口罩、勤洗手、體溫監測及疑似症狀監測與通報,並停止大型團體及社團活動。請在與水痘個案最後1次接觸日起往後推算21天內,確實做好以下的健康監測及防護措施︰
1、接觸者應維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衛生,勤洗手並採取自主健康監測 21天,若有使用免疫球蛋白(IVIG)者,則需延長健康監測至28天。
2、自主健康監測期間,應盡量避免接觸水痘併發症之高危險群,如小於1歲之嬰兒、孕婦、癌症及免疫低下或缺陷者。
3、出門宜佩戴口罩,盡量避免出入密閉之公共場所。
4、如出現發燒、紅疹等疑似水痘症狀時,若需要就醫治療,則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為使儘速康復及避免傳染給他人,應請假在家休養,直到全身的水疱均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關心您
校安中心關心您 04 -2392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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