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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文教基金會設置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績優學生社團發展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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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文教基金會設置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績優學生社團發展補助辦法

一、設置緣起
本會為獎勵學生社團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及公共事物,以擴展年青人之寛廣視野,發揚創校精神及服務助人之熱誠,進而創造優質社團,並培養社團領導人才,特設置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績優學生社團發展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獎勵對象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含進修推廣部、附設進修學院及進修專校)依規定正式登記成立滿一年以上,近三年內曾參加校內評鑑獲甲等(80分以上)之學生社團,且以辦理公益相關之社團活動者。(近三年成績單如附)

三、社團活動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1. 純係社員間慶生、參觀旅遊、郊遊烤肉或娛樂性之活動。
2. 各社團聯誼、迎新、送舊或舞會活動。

四、本辦法補助經費依本會年度預算辦理。每一場次補助經費依活動規模及重要性核定之,以不超過二萬元為原則。曾榮獲全國社團評鑑優等以上或校內社團評鑑績優之社團,得優先從優補助。

五、申請日期:2/3-3/14(止)。(限114年4月1日之後活動)

六、申請手續:符合資格者逕向課指組提出申請,【請將(申請表-附表1)寄samge@ncut.edu.tw】(收件情況於3/14公告)

七、審核方式:由課指組初審後,函送活動補助申請表予本會核定。(符合補助者擇日於群組公告)

八、結案程序:依本會函發通知期限前,由學校彙整各活動成果說明表(附表2)、活動相片,函送本會結案(紙本與電子檔)。

九、本辦法經本會常務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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