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3屆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實施要點」
教育部「『第3屆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實施要點」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報名網站(https://web.arte.gov.tw/lyrics/index.aspx)
參賽語別:
一、臺灣台語。
二、臺灣客語。
三、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參賽方式:
全新創作:全新創作富有臺灣地方特色之歌謠作品
作品形式:
一、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詞曲,單以詞或曲送件者,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並得以配製樂器 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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