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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3屆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實施要點」

教育部「『第3屆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實施要點」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報名網站(https://web.arte.gov.tw/lyrics/index.aspx)

參賽語別:

一、臺灣台語。

二、臺灣客語。

三、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參賽方式:

全新創作:全新創作富有臺灣地方特色之歌謠作品

作品形式:

一、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詞曲,單以詞或曲送件者,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並得以配製樂器 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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