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系辦送件申請] 勤益科技大學優秀青年獎學金(114/03/12止)
優秀青年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凡本校在校生(不含延長修業者)符合以下各項資格者,得為優秀青年候選人:
(一)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含)以上,而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體育成績在75分(含)以上,惟選修科目不在此限。
(三)一學年(一年級學生為一學期)中未受記過以上之處罰(含申誡累計三次者)。
(四)有熱心公務、尊敬師長、孝順父母、友愛同學、服務社會、富愛國情操、光大校譽等具體事蹟表現的學生。
*曾獲選為本校優秀青年者,不得再列為優秀青年後選人
二、應備文件:
(一)優秀青年候選人推薦書。
(二)成績單正本。
(三)學生證影本。
(四)各項績優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如獎狀、感謝狀、證書及其他資料等)。
(五)自動劃撥轉帳申請單及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選拔程序:
(一)初選:由各班導師利用班會或其他適當時間,指導各班同學,選舉符合第三條規定標準之同學一名為候選人,並由各班班代將候選人推薦書及應備文件,於開學後二週內送交各系辦公室彙辦。
應備文件第(一)至(四)項未備齊者,不得列入複選。
(二)複選:各系學會彙齊班級推薦之候選人後,召開班代聯席會議,並請學會指導老師出席指導,審定選出各系最優學生一名。
經系主任及學院院長核可後,各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當選人推薦書及應備文件交至學務處課指組陳請校長核定公佈。
欲申請同學請於3/3前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
相關網頁 (https://scholarship.ncut.edu.tw/application/application_list.php?S_sn=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