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申請相關資訊
11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申請相關資訊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獎勵額度: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受理申請,請把握時間盡早提出申請。
四、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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