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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強化宣傳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案事宜。

主旨: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強化宣傳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案事宜。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1323號及教育部113年4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130042736號函辦理。

二、請依前函意旨及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加強宣導宣達志工相關權利、義務,訂定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以提供志工針對運用單位志工管理措施表達意見之機會,維護志工權益。』

三、檢附相關函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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