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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案。

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案。
本次公告係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報告時限為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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