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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共好社會住宅

臺中市政府共好社會住宅,提供給弱勢學生申請,

申請條件如下: •已年滿18歲 •戶籍地在台中,或在台中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近一年與共同居住者,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NTD 54,152 (含) 元

•您本人及本人的配偶、共同居住者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您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

詳情請看網址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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